SACS证书要求

针对所有教员(包括兼职教员、助教)的SACS证书规则

  • 在本科阶段教授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:教学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或教学学科的硕士学位(至少有18个教学学科的研究生学期).)
  • 为获得学士学位而设计的学院教学副学士学位课程:教学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或专注于教学学科的硕士学位(在教学学科中至少有18个研究生学时).)
  • 教师教授副学士学位课程,该课程不是为转换为学士学位而设计的:教学学科的学士学位. 大专以上学历,并具有教学能力.
  • 教师教学学士学位课程:教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或教学专业硕士学位(至少18个教学专业研究生学时). 每个本科专业至少有25%的课程是由拥有该学科最终学位(通常是博士学位)的教师讲授的.
  • 教师教授研究生和学士学位后的课程工作:在教学学科或相关学科获得博士学位/最终学位.
  • 研究生助教:具有教学专业硕士学位或18个研究生教学专业学时, 由一名在教学领域经验丰富的教员直接指导, 定期在职培训, 计划和定期评估.